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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濒危物种证明如何办理?

来源:www.lkmw.com   时间:2022-10-09 19:04   点击:105  编辑:廖仁   手机版

申请非濒危物种证明需提交以下材料(提交材料一式两份):

1、 申请报告(书面向广东省林业局提出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申请,写明进出口国家或地区、物种、数量、来源、用途等)。

2、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申请表(凡申办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单位或个人,应提交申请表。表内相关内容,须逐项如实填写,不得漏项,材料需打印)。

3、 进出口合同或协议。

4、 来源证明。 申请出口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应提交产地省级野生动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来源证明,本省的应提交产地市、县级野生动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来源证明。 申请进口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必须提交对方(出口国)管理机构或者主管部门出具的出口(再出口)许可证、产地证明书或其它能够表明对方主管部门同意其出(再出)口的证明材料。 按规定属于个人或家庭的财产应提交有关证明文件,或提交购物发票。

5、 海关证明材料。

6、 中成药成份表和外包装说明材料。 审核程序 1、 申请者按要求填写好《申请表》并带上述需提交的申请材料,到省保护办受理处,审查材料齐全后,开立回执。 2、 省保护办主办人员初审材料合格后,提出初审意见并报办负责人复核,经局分管局长审核后发出《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进出口审核请示》报国家林业局和国家濒管办批准。 3、 申请者凭回执领取国家林业局和国家濒管办的批件到批件指定的办事处核发允许进出口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证明书。 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同意或不同意的决定。作出同意的,报国家林业局和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审批;作出不同意的,由省保护办书面答复。

个人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步骤是什么呢?繁琐吗?

听你的描述,你父亲所作的东西是木刻年画,非遗项目中有这样一项,你可以让你的父亲申报非遗传承人,到当地的文化局和非遗保护中心咨询。电话和地址直接上网搜索就可以。

个人和单位怎样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

个人和单位怎样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
近年来,随着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及保护工作的不断深入和推进,萧山区第一批和第二批非遗保护名录体系的建立和健全,人们逐渐意识到所谓“非物质文化遗产” 其实就是我们的前世今生,因为与老百姓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所以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

什么是非物质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承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如民俗活动、表演艺术、传统知识和技能,以及与之相关的器具、实物、手工制品等)和文化空间。

其涉及范围包括:

1、口头传统,以及作为文化载体的语言;
2、传统表演艺术(含戏曲、音乐、舞蹈、曲艺、杂技等);
3、民俗活动、礼仪、节庆;
4、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间传统知识和实践;
5、传统手工艺技能;
6、与上述表现形式相关的文化空间(指集中开展民众传统文化活动的地点,或定期展现特定事件的时间)。

只要符合上述范围内,时间跨度在50年以上历史的,代表鲜明萧山地域特色的项目,并且有传承人的,都可申报非遗代表作项目保护。比如楼塔的民间音乐“细十番”,浦阳的民间杂技“翻九楼”, “萧山花边生产技艺”以及“ 南宋官窑瓷制作工艺 ”,这些项目经区、市、省的逐级上报,前两项已列入国遗级、后两项已列入省遗级保护项目;再比如今年列入市级的河庄“萧山萝卜干制作技艺”、“草舍民居搭建技艺”、戴村的传统骨伤科医药“茶亭伤科”等等,都是萧山当地老百姓耳熟能详的属于老底子传下来的东西。

我们说的“老底子的东西”多指“用纯手工制作的东西”的意思,相信萧山至今保留有价值的老底子东西还有很多。那么,作为个人和单位该向什么部门提出申请?有哪些具体要求呢?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 (国办发[2005]18号)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中第八条:“公民、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可向所在行政区域文化行政部门提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项目的申请,由受理的文化行政部门逐级上报。申报主体为非申报项目传承人(团体)的,申报主体应获得申报项目传承人(团体)的授权。”

也就是说,个人或单位及社会组织首先必须向你所在行政区域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的文化站提出申请,并要求出示传承人同意申报的授权书。再由受理的镇、街文化站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上报,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进行汇总、筛选,经区人民政府核定后逐级上报。

此外,根据《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中第十条:申报者须提交以下资料:
1、申请报告:对申报项目名称、申报者、申报目的和意义进行简要说明;
2、项目申报书:对申报项目的历史、现状、价值和濒危状况等进行说明;
3、保护计划:对未来十年的保护目标、措施、步骤和管理机制等进行说明;
4、真实记录项目情况的录像片;
5、其他有助于说明申报项目的必要材料如报道、奖证、照片等。

当地镇、街政府文化部门一旦受理了申请,应会同有关部门对其进行专业的申报指导,以确保申报资料的真实、规范和准确性。

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名录的申报为两年一次,我区将在2010年开展第三批申报。有意申请的个人和单位可向当地所在行政区域镇、街文化站联系,或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咨询,电话号码: 83869232、83869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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