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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文化遗产怎么申请

来源:www.lkmw.com   时间:2022-09-29 09:25   点击:181  编辑:王梵   手机版

非物质文化遗产申请应该依照国务院国务院《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的规定进行办理。
评审标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申报项目,应是具有杰出价值的民间传统文化表现形式或文化空间;或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具有典型意义;或在历史、艺术、民族学、民俗学、社会学、人类学、语言学及文学等方面具有重要价值。
传承于不同地区并为不同社区、群体所共享的同类项目,可联合申报;联合申报的各方须提交同意联合申报的协议书。

申请非物质文化遗产需要什么条件

1.“分布区域、相关单位或个人”:指申报项目分布地,当前仍在传承该项遗产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要求分别列出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项目简介”:包括项目的基本情况、地理位置、历史沿革、主要价值和影响。 3.“传承谱系”:清传承脉络。自当代主要传承人上溯3-5代即可,再往上可作综合说明,不必详细列出谱系。 4.“当前主要传承人”:分别列出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单位、职业、从艺小传等。

个人非物质文化遗产怎么申请?


申请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流程:

1、公民、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可向所在行政区域文化行政部门提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项目的申请,由受理的文化行政部门逐级上报。申报主体为非申报项目传承人(团体)的,申报主体应获得申报项目传承人(团体)的授权。

2、省级文化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项目进行汇总、筛选,经同级人民政府核定后,向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申报。中央直属单位可直接向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申报。

3、申报者须提交以下资料:申请报告:对申报项目名称、申报者、申报目的和意义进行简要说明;项目申报书:对申报项目的历史、现状、价值和濒危状况等进行说明;保护计划:对未来十年的保护目标、措施、步骤和管理机制等进行说明;其他有助于说明申报项目的必要材料。

4、传承于不同地区并为不同社区、群体所共享的同类项目,可联合申报;联合申报的各方须提交同意联合申报的协议书。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相关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合格的申报材料提交评审委员会。

5、评审委员会根据规定进行评审,提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推荐项目,提交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

6、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通过媒体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推荐项目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期30天。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评审委员会的评审意见和公示结果,拟订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名单,经部际联席会议审核同意后,上报国务院批准、公布。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申请流程?

申请流程如下:

1、公民、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可向所在行政区域文化行政部门提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项目的申请,由受理的文化行政部门逐级上报。

申报主体为非申报项目传承人(团体)的,申报主体应获得申报项目传承人(团体)的授权;

2、文化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项目进行汇总、筛选核定后,向同级人民政府提出申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第八条公民、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可向所在行政区域文化行政部门提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项目的申请,由受理的文化行政部门逐级上报。

申报主体为非申报项目传承人(团体)的,申报主体应获得申报项目传承人(团体)的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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