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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世界文化遗产

来源:www.lkmw.com   时间:2022-08-31 02:27   点击:160  编辑:费若   手机版

《公约》规定,属于下列各类内容之一者,可列为文化遗产:
  文物:从历史、艺术或科学角度看,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建筑物、雕刻和绘画,具有考古意义的成分或结构,铭文、洞穴、住区及各类文物的综合体;
  建筑群:从历史、艺术或科学角度看,因其建筑的形式、同一性及其在景观中的地位,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单独或相互联系的建筑群;
  遗址:从历史、美学、人种学或人类学角度看,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人造工程或人与自然的共同杰作以及考古遗址地带。
  凡提名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文化遗产项目,必须符合下列一项或几项标准方可获得批准:
  1、代表一种独特的艺术成就,一种创造性的天才杰作;
  2、 能在一定时期内或世界某一文化区域内,对建筑艺术、纪念物艺术、城镇规划或景观设计方面的发展产生过大影响;
  3、能为一种已消逝的文明或文化传统提供一种独特的至少是特殊的见证;
  4、可作为一种建筑或建筑群或景观的杰出范例,展示出入类历史上一个(或几个)重要阶段;
  5、可作为传统的人类居住地或使用地的杰出范例,代表一种(或几种)文化,尤其在不可逆转之变化的影响下变得易于损坏;
  6、 与具特殊普遍意义的事件或现行传统或思想或信仰或文学艺术作品有直接或实质的联系。

世界文化遗产的介绍

世界文化遗产,是一项由联合国支持、联合国教育科学文化组织负责执行的国际公约建制,以保存对全世界人类都具有杰出普遍性价值的自然或文化处所为目的。世界文化遗产是文化的保护与传承的最高等级,世界文化遗产属于世界遗产范畴。世界遗产分为自然遗产、文化遗产、自然遗产与文化遗产混合体(即双重遗产)、文化景观4类1。国际文化纪念物与历史场所委员会等非政府组织作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协力组织,参与世界遗产的甄选、管理与保护工作。2197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 世界文化遗产总部巴黎通过了《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成立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会,其宗旨在于促进各国和各国人民之间的合作,为合理保护和恢复全人类共同的遗产作出积极的贡献。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在1985年12月12日加入《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的缔约国行列以来,截至2015年7月,经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审核被批准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中国世界遗产共有48项,其中世界文化遗产30项、世界文化景观遗产4项、世界文化与自然双重遗产4项、世界自然遗产10项,世界遗产名录国家排名第二位,仅次于拥有51项世界遗产的意大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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