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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尾款什么时间付(网上的旅行社,订金交了,尾款什么时候给)

来源:www.lkmw.com   时间:2023-01-21 10:00   点击:299  编辑:admin   手机版

1. 网上的旅行社,订金交了,尾款什么时候给

是的,团队游如果在岀发前一星期内通知旅行社取消行程,那游客需承担机票费用。

团队游取票方式和个人订票方式不一样,团队游必须提前十五天将机票订金付给航空公司才能确保座位,这种方式的票价是优惠价,如果临时取消行程,航空公司很难在短时间内再将座位卖岀的,因此是不退费的,相应的旅行社也就不能返还机票费用给游客。

2. 网上的旅行社,订金交了,尾款什么时候给发票

团队机票一般是起飞前3-7天出票。完整的流程一般是询价-批复-一订-二订-结清票款(结了票款也不一定要出票,但是位子是给预留了,旅行社会在指定日期之前上报出团名单,统一出票)

旅行社团队多数是散售的,也就是达到一定出团比例才会出票。举个例子,一个行程旅行社切了20个位子,出票率80%,也就是最后出团人数达到16人就可以以商定的价格出票,若人数不足,会扣除一部分定金或者重新协定价格,这个就是旅行社的事情了,跟已经报团的游客没有关系了,不会临时涨价的。

综上:付过钱签过合同放心就好了,如果出行不了会按合同赔偿;散客票一般是即时出票。平台上有部分机票写的是起飞前48小时出票,也可能是团队票拆开来销售的。利润高的同时也承担着收不够人的风险。

3. 旅游跟团尾款什么时候给

有可能需要抢的 每一家店不一样 有些会有少量的仅意向金可拍的先行团

4. 旅行社定金一般交多少

一个是为了达成业务,另一方面是要提前确定岀行日期。旅行社揽客制定岀行计划最少都会提前二十天,大型团队甚至要提前四十天,原因是交通工具的预定和酒店住宿的预定。

旅游旺季时一些酒店提前三个月就开始排位了,机票往往一票难求,旅行社如果不提前打款预付预定,临时根本来不及取到房、车、床位的,游客不交定金就代表不能确定是否岀行,因此旅行社不得不催促。

5. 旅游先付定金什么时候交尾款

  定金不能退了 ,订金可以退。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和《担保法》规定,定金与订金的区别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1、交付定金的协议是从合同,依约定应交付定金而未付的,不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而交付订金的协议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即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   

2、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3、订金的数额在法律规定上有一定限制,例如《担保法》就规定定金数额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而订金的数额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   

4、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

6. 旅行社6万押金什么时候退

第一条 为加强对旅行社服务质量的监督和管理,保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保证旅行社规范经营,维护我国旅游业的声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旅行社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旅行社的经营特点,参照国际惯例,经国务院批准,对旅行社实行质量保证金制度。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旅行社质量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保障旅游者权益的专用款项。当出现以下四种情形而旅行社不承担或无力承担赔偿责任时,以此款项对旅游者进行赔偿:

(1)旅行社因自身过错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服务质量标准而造成旅游者的经济权益损失;

(2)旅游社的服务未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而造成旅游者的经济权益损失;

(3)旅行社破产后造成旅游者预交旅行费损失;

(4)国家旅游局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条 各类旅行社须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缴纳保证金,数额如下:

(1)经营国际旅游招徕和接待业务的旅行社(含经国家旅游局许可设立的中外合资旅行社)60万元(人民币,下同);

(2)经营国际旅游接待业务的旅行社30万元;

(3)经营国内旅游业务的旅行社10万元;

(4)特许经营出国(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另缴100万元。

第四条 保证金属于缴纳的旅行社所有。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按规定比例从其利息中提取管理费。

第五条 保证金的管理实行“统一制度、统一标准、分级管理”的原则。国家旅游局统一制定保证金的制度、标准和具体办法。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规定的权限实施管理。

第六条 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在规定的权限内,依据有关法规、规章和程序,做出支付保证金赔偿的决定。

第七条 保证金须保持满额。支付赔偿后,有关的旅行社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补足。

第八条 旅行社终止经营,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退还保证金;旅行社破产或解散时,保证金按本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规定处置。

第九条 保证金的管理情况应纳入每年的财务检查或审计,并公布结果;上一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定期检查下一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保证金的收支和管理情况。

第十条 违反本规定的旅行社,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给予以下处罚:

(1)警告;

(2)在一定期限内暂停其旅行社业务;

(3)吊销其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第十一条 本规定由国家旅游局解释。实施细则由国家旅游局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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