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国外开旅行社的条件
首先,应具备的条件:
一,拥有固定的营业场地。
二,必要的办公设施。即:电话、传真机、电脑、打印机等等。
三,拥有旅游部门颁发的持证人员,总经理一人;部门经理一人;导游员二人;助理会计师一人。
四,注册资金 按照规定开办国内旅行社需注册金30万元;开办国际旅行社需注册金不少于150万元。
五,缴纳质量保证金。
国内旅行社10万元;
国际旅行社办理入境业务60万元;办理出境业务100万元。
六,开办申请
开办国内旅行社 需向地市一级旅游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同意后,上报省旅游管理部门批准。
开办国际旅行社 需向地市一级旅游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同意后,上报省和国家旅游局批准。
七,开办旅行社,需提交的文件
1、开办旅行社申请书;
2、设立旅行社的市场调查报告;
3、旅行社章程
4、旅行社经理、部门经理履历表及资格证书(复印件),导游人员的资格证书(复印件);
5、银行开户注册会计或审计事务所出具银行出资证明;
6、营业固定场地的房产或租赁证明;
7、旅行社人员名单;
以上材料准备齐全之后就可以到旅游局主管部门提交申请,经审核同意后由旅游局上报省旅游局主管部门;属于开办国际旅行社的,需由省旅游局上报国家旅游局批准。
当你拿到省旅游局办法的《旅游经营许可证》之后,凭此就可以到当地工商部门领取《法人营业执照》,至此,就可以开张营业了。
2. 旅行社可申请境外
游客们在选择旅游团进行旅游的时候,旅行社是要求游客们进行体检的,游客们如果出国旅游的话,如果是到非洲的一些的国家的话,还必须注射疫苗,所以是非常的严苛的,游客们如果在出行的时候患上了传染性疾病的话,不仅行程耽误,身体健康更是无法保证。
出国旅游的话,体检是一道必不可少的一道程序,所以在任何一个国家进行旅游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一定要走体检这一道的程序,游客们在体检的过程中一定要提前的做好准备。
3. 国内外开旅行社的条件和流程
一.办理旅行社批文的条件:
1.必须实际地址注册,并具有基本的办公设施,例如计算机,电话等
2.申请国内旅行社资格,注册资本至少为30万以上
3.要取得旅行社的资格,旅行社必须至少有三名导游,并提供导游证,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障证明
二,办理旅行社批文的流程:
1.旅行社营业许可证审批部门是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
2.审批部门正式受理后,周期为20个工作日
3.通过审核的申请机构将获得旅行社营业执照
三.办理旅行社批文所需材料:
1.设立申请书
2.旅行社章程
3.选择一家银行支付保证金
4.公司名称的英文名称及缩写
5.设立旅行社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6.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7.经营设施:两台或更多电话,打印机,传真机,计算机等
8.旅行社经理、副经理履历表和本条例第六条第三项规定的资格证书
9.法人代表和财务人员的履历,身份证原件和照片等
4. 开办旅行社的条件
设立旅行社,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申请设立旅行社,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即申请者拥有产权的营业用房或者申请者租用的、租期不少于一年的营业用房;
2、有必要的营业设施,即2部以上的直线固定电话、传真机、复印机、具备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以及其他旅游经营者联网条件的计算机;
3、有不少于30万元的注册资本。
其中,国际旅行社,注册资本不得少于150万元人民币;
国内旅行社,注册资本不得少于(30万元注册资金)和质量保证金(20万元现金)
扩展资料:
申请设立旅行社,应当按照下列标准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交纳质量保证金:
1、国际旅行社经营入境旅游业务的,交纳60万元人民币;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交纳120万元人民币。
2、国内旅行社,交纳20万元人民币。质量保证金及其在旅游行政管理。
部门负责管理期间产生的利息,属于旅行社所有;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从利息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费。
5. 国外开旅行社的条件是什么
国际旅游公司的招聘条件是必须持有。英语。四级和口语流利。
6. 旅行社出国旅行需要什么条件
公民因私出国申领护照,须向本人户口所在地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回答有关的询问并履行下列手续:
1、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的“中国公民出国申请审批表”一式二份和2张照片(照片规格二寸);
2、提交与出境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3、交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并提交其复印件。
申请人需提交的相应证明材料:
(一)出国探亲访友。
须提交亲友的邀请信和邀请人在前往国的居住证明。
1、邀请信(具备下列之一即可):
- 正式邀请信;
-邀请内容的普通信件。
2、邀请人在前往国的居留证明(具备下列之一即可)。
-邀请人在前往国的居留资格证明;
-邀请人在前往国正在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
-其他经出入境管理部门认可的能证明邀请人在前往国合法居留的证明。归侨、侨眷凭其户口所在地的市、县侨办或侨联出具的归侨或侨眷证明。60周岁以上的公民和随父母(或监护人)出国未满16周岁的公民,只提交其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意见,免交亲友的邀请信和邀请人在交往国的居住证明。
(二)个人出国旅游。
须提交旅行所需外汇费用证明(如申请人银行存款证明),出入境管理部门认为必要时,申请人还应提交境外亲友的邀请或担保信函。
(三)自费出国留学。
须提交接受学校出具的入学通知书,出入境管理部门认为必要时,申请人还应提交必需的经济保证证明。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申请自费出国留学,须提交省一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自费留学资格审核证明”。出国学习宗教课程(含前往国宗教院校学习)的,须提交省级以上宗教局出具的同意证明。公派留学人员(含国家公派和单位公派留学人员)出国留学,须提交填写完整的《公派留学人员申请护照登记表》。
(四)出国定居。
须提交拟前往国家政府主管机关或驻华使、领馆的定居许可证明或拟定居地亲友同意去定居的证明。
(五)出国继承财产。
须提交有合法继承权的证明。
(六)个人出国就业。
须提交在前往国具有法律效力的聘用、雇用单位或雇主的聘用、雇用证明。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是指:经前往国公证机关或我驻外使、领馆认证的证明。由劳务公司协助办理的出国劳务人员,须提交有外派劳务经营权的劳务输出机构确认的申请人劳务输出证明。由境外就业服务机构协助办理出国就业的,须提交有境外就业经营权的境外就业服务机构确认的申请人与境外雇主签订的就业合同。
(七)企业人员因本企业业务需要出国。
1、提交国外企业邀请业务出国的函件。
2、交验拟出国人员所在企业工商营业执照,验副本,收复印件。
3、提交所在企业法人代表亲自签发的函件和企业对拟出国人员出国的意见。企业的负责人出国,还须提交上级主管部门对其出国的意见。私营企业、个体工商业者出国,是工商联会员的,由市、县(区)私营企业协会或者个体劳动协会出具意见。
4、提交国外就业联系单位的邀请函件。函件是外文的。同时附交中文译文。此种函件应交正本和两份复印件。复印件由受理审批机关和复核机关各留存一份,正本待审批完毕时退还申办人。
5、交验受理审批机关的复核审批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6、由拟出国人员亲自如实填写《中国公民出境申请表》两份,在申请表上贴妥照片后,另附交一张照片,制作出境证件使用。
(八)出国从事其他非公务活动。
须提交国外相应的邀请函件。
护照、证件的领取
1、申请人或申请人的法定监护人凭本人身份证领取护照、证件;同时出具领证收条。多人申请商务出国的,可上其中一人或法人代表凭所有申请人身份证领取护照、证件。
2、地、州、市(县)申请人需要在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处领取护照、证件的,凭相关地、州、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的同意申请人的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处领取护照、证件的“批准通知书”领证。
3、申请人对领取的护照、出境卡及有关证件认真核对无误后,由申请人在“持照(证)人签名处”,用钢笔亲笔签名。
申请护照中的“急事”
按照公安部“急事急办”暂行规定,急事指:
1、出国探望危重病人;
2、出国参加亲友葬礼或处理亲友后事;
3、出国参加商务活动,时间紧迫的;
4、出国留学,开学时间临近的;
5、出国治病,情况紧急的;
6、前往国的入境许可或者签证有效期即将届满的;
7、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紧急事由。
申请人可据情申请加急申办护照、证件。
7. 旅行社申请境外游条件
带团到国外的叫做:出境领队,申请要求如下
所以你需要先成为外语导游,然后才能申请带团出境。即先考取外语导游资格证(笔试为中文,口试为外语)不需要外语等级证书,考取以后挂靠导游证成为外语导游,然后按照以上要求申请领队证。
至于国内的导游证有什么用这个问题,如果你没有那么就无法在正规旅行社工作,意味着你无法带团出境,以上。
8. 在国外开旅行社需要什么条件
旅行社申请出境旅游业务流程: 一、申请条件 1、经营国内和入境旅游业务旅行社取得经营许可满两年,且未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的,可以申请经营出境旅游业务; 2、足额缴存质量保证金140万元(包括原有20万元); 3、足额缴交出境游旅行社责任险。 二、提交申请材料(以下手续如果法人无法亲自办理,请为经办人开具设立社授权其办理旅行社变更相关事项的委托书,并附上法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设立社公章。) 1、申请书4份。抬头分别写国家旅游局(2份)、省旅游局、市旅游局,内容包括旅行社设立时间、近3年来旅行社经营状况、自有优势品牌及线路、获奖情况、自查有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以及承诺足额缴存质保金和出境游旅行社责任险; 2、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4份; 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份; 4、营业场所和设施设备情况表4份; 5、旅行社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4份; 6、交纳旅行社质量保证金承诺书4份。 以上复印件要求加盖旅行社公章。 四、办理程序 1、受理申请; 2、市旅游局对申请材料内容进行核实,并派人实地检查申请人的经营场所、营业设施、设备。 3、申请人符合条件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由市旅游局出具审查意见并上报省旅游局;申请条件不符合的,市旅游局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旅行社取得出境旅游经营业务许可的,由国家旅游局换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旅行社持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