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党员教育的重点工作有哪些?

来源:www.lkmw.com   时间:2021-10-13 17:14   点击:219  编辑:admin   手机版

  

根据中央办公厅2014年印发的《2014—2018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进 行党员教育的重点工作有:

(1) 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着眼于建设一支服务意识强、服务作风好、服务水平

高的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带头人队伍,根据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实 际,确定培训主题,定期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集中轮训,提高服务大局、推动科学发 展能力,服务群众、凝聚人心能力,协调关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能力。
  基层党组织

换届后,要对新任基层党组织书记进行任职培训。基层党组织书记的集中轮训和任职 培训,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由上级党委(工委)组织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2) 农村党员远程教育培训。着眼于增强党性修养,提高带头致富、带领群众共

同致富能力,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在集中教育活动和党员日常教育中,依托党员 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等信息化平台,开展理想信念、政策法规、科学文化知识、农村实 用技术、致富技能等培训。
  具体培训工作由党员所在党组织负责组织实施。

(3)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员培训。着眼于把党员培养成生产经营和工

作业务骨干,把党员出资人和负责人培养成党建工作骨干,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采取 集体学习、实体培训、网络培训等方式,开展岗位成长培训,强化职业道德,提升素 质能力,促进技能进步,立足本职岗位当能手、作贡献。
  具体培训工作,按照党组织

隶属关系,由党员所在党组织或上级党组织负责组织实施。

(4) 新党员培训。着眼于从思想上入党、增强党员意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通

过集中学习、党课教育、主题活动等方式,在党员入党后一年内组织一次集中培训。 具体培训工作,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由上一级党组织负责组织实施。
  

(5) 流动党员培训。着眼于增强党员意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采取集体学习、 实体培训、网络培训等方式,开展党的基本知识、政策法规、生产经营技能、业务能

力培训。按照“一方隶属、多重管理”模式,实行流入地为主、流出地配合的联动培 训方式,由流入地党组织负责流动党员的日常培训,由流出地党组织负责流动党员跟 踪培训和返乡后的培训。
  

(6) 边疆民族地区基层党员教育培训。着眼于安疆固边、兴业富民,坚持不懈开

展马克思主义祖国观、民族观、宗教观、文化观和唯物论、无神论教育,加强法律法规、 民族宗教政策和“双语”培训,引导党员增强党性观念、国家观念、法治观念,做推 动发展、反对分裂、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带头人。
  具体培训工作,由边疆民族地区

各级党组织负责组织实施。

(7 )党员创业就业技能培训。把党员创业就业技能培训纳入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 程、绿色证书培训工程、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成人继续教育和再就业培训工程、

雨露计划等。各级组织部门要与农业、科技、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扶贫开发等 部门密切配合,重点抓好农村党员、农民工党员的实用技术培训和下岗失业职工党员、 退役军人党员的创业就业技能培训,使他们掌握1门以上技术技能,切实提高创业就

业本领。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